
氣話傷人沒錯,但是只是孩子氣,去年8/13說了不該說的話,你就這樣不理我,到現在還是冷漠,我搞不懂我有騙你,謀財害命,被你捉姦在床?就這樣ㄍㄧㄣ著........讓你當街罵賤,打電話給我爸我都無所謂了,你還氣啥?也總該扯平了吧,就這樣:沒-感-覺三個字理由不理我嗎?如果沒感覺哪來好幾年,我不相信= =a
真的想跟你在一起,所以我沒認識人,我不要去年故意用人氣你再度發生,不過那位老兄,是在我下去高雄回台北之後才認識的,也就是說,那時你不甩我我有機會認識他嗎?
怕我不喜歡你嗎?真的不喜歡的話,我還會這樣等嗎?對,我有不喜歡你的地方,就是很愛嫌我...我曾經也被人甩過.但絕不會隨便拒絕追求我的人,我寧可找出對方讓我喜歡的地方,勝過幻滅的哀傷,你一定經歷過對我幻滅哀傷吧,哼甭想!!!!!!!!是你甩我......
圖片是我家社區的蘭花參考吧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